丑小鸭
    丑小鸭头饰开业后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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丑小鸭头饰开业后的责任
中国连锁加盟网  2008年7月2日11:15

丑小鸭头饰开业后的责任

一、经销商的首次进货需达到公司标准,以能摆满所有展位、并拥有一定基本库存为原则;

二、丑小鸭头饰公司在全国实行统一销售价,代理商及经销商不得更改定价;对于特殊地域的特殊情况,代理商及经销商在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之后,方可对定价进行调整;

三、经销商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经营地点,需报请公司同意;如经销商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张经营区域,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并呈报丑小鸭头饰公司审核;

四、未经公司书面同意,经销商不得在所经营的直营店(柜)内销售其它品牌的产品;

五、丑小鸭头饰产品运输、退换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承担;

六、代理商及经销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间接披露公司任何相关资料(包括管理手册、VI手册、培训内容、VCD光盘、装修方案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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